利用社交网络骗婚敛财 开封一女子获刑三年半

文章来源:河南葛天律师事务所发布时间:2021-09-09

(摘自人民法院报    2016.10.18     第三版)

本报开封10月17日电 网名为“想要个家”的女子,利用陌陌社交软件在网络结识两名男子后,以与其结婚为幌子,骗取钱财共计113080元。今天,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,依法判处被告人于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,并处罚金1万元。

法院审理查明,今年3月份,于某通过手机陌陌软件,隐瞒其真实身份和家庭情况,编造出如果被害人卢某愿意为其偿还债务,就愿意与其登记结婚的理由,骗取卢某现金5万元。随后于某又假借卢某手机打电话,将卢某的一部金立牌GN8001型手机骗走。

今年5月3日,于某以上述同样方式,骗取被害人焦某现金6万元和金立牌F103型手机一部。

经鉴定,卢某的手机价值2450元,焦某的手机价值630元。    

法院审理后认为,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用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鉴于于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,并积极退赔被害人部分损失,可从轻处罚,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(刘 洋  王晓影)